您的位置: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诉求工作程序 >> 查看文章
市信访局受理办理群众诉求工作程序
录入:admin  来源:Internet  时间:2008-5-6  【 字体: 】 〖 双击滚屏 〗

市信访局受理办理群众诉求工作程序

 

根据2005年新的《信访条例》的规定,省信访局就办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现就有关程序工作报告如下:

一、人民群众来信办理程序

市信访局收到人民群众来信后,首先进行阅信登记,根据信件内容确定办理方式。对来信中有实质性内容的信件转送有权处理机关进行办理;对涉及到科以上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的信件和比较重大问题的信件及时呈报市有关领导阅批,根据领导批示交有权处理机关立案查处;对热点敏感问题或某个时期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编写群众来信摘编,呈报市有关领导阅示。有权处理单位收到转送单或立案函后,及时告知信访人已受理该信访事项,并约定反馈的时限和方式,一般调查处理时限为两个月,复杂问题可延期一个月。有权处理单位将调查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与上访人见面反馈,立案案件要上报结果,市信访局根据案件情况上报相关领导审核后归档。目前,市信访局办信科有5人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信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政和路市信访局收;邮编:471023

二、群众来访办理程序

群众来访后,首先进行填表登记,接访人员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比较单一的,转送有权处理机关办理;问题重大的,向有权处理机关立案交办;涉及多个部门或跨县区的案件,市信访局召开案件协调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拿出处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过《集体上访办理情况周报》、《非集体上访突出案件办理月报》督办落实。责任单位收到转送单和立案函后,15日内与上访人签写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一般案件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复杂案件可以延期一个月,并向上访人反馈意见;立案案件向市信访局反馈处理结果。目前,市信访局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有两个科室,协调联络科负责群体利益的诉求,在编人员4人,接访科负责个体利益诉求,接访人员4人。

三、群众电话、传真、网上投诉的办理程序

受理后进行登记,根据内容确定办理方式,属政策、法规咨询类经过请示有关职能部门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有实质内容的转有权处理机关办理;问题重大的进行立案查处,并告知信访人已转送、交办有权处理机关办理,等候结果。办理期限一般案件两个月,重大问题可延期一个月,办理结果及时向上访人反馈。电子信访科在编2人。

受理电话传真63900059  电子邮箱:sxfjdzxfk@sina.com

点击次数:   【 打 印 】【 关 闭
上一篇:信访条例
下一篇:部门主要职责
 用户信息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文章搜索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说明 | 网站历史 | 友情链接 | TOP
版权所有:洛阳市信访局©2006 www.lyxf.gov.cn

邮箱:ly@hnxf.gov.cn  电话:0379-63923926